中國是農業大國,孫中山自幼生活在鄉村,目睹近代中國農業凋敝、農村落后現狀,十分關注近代中國農村社會建設問題。孫中山的《實業計劃》體現了他的農業發展思想,這一思想對于孫中山在大本營時期的短暫實踐具有指導意義,在共產黨的領導推動下,廣東的農民運動迅速崛起,國民革命也在基層迅猛開展起來。孫中山去世后,國民黨右派勢力壓制農民運動,一場轟轟烈烈的基層實踐以失敗告終。
《實業計劃》對發展農業的認識
《實業計劃》撰寫于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后,1919年初完稿,原稿以英文寫作,題目為“The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of China”。該書由廖仲愷、朱執信、林云陔、馬君武等聯合譯成中文,1918年3月7日,該中文本“篇首”部分刊發于上?!睹駠請蟆罚?919年8月起,陸續發表于國民黨機關刊物《建設》上。該書英文本1920年7月在上海由商務印書館出版,中文本以《實業計劃》為書名,1921年10月在上海由民智書局出版?!秾崢I計劃》被孫中山視為自己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
《實業計劃》全部包含十種事業,即:(一)交通之開發;(二)商港之開辟;(三)鐵路中心及終點并商港地設新式市街,各具公用設備;(四)水力之發展;(五)設冶鐵制鋼并造士敏土(即水泥)之大工廠,以供上列各項之需;(六)礦業之發展;(七)農業之發展;(八)內蒙古、新疆之灌溉;(九)于中國北部及中部建造森林;(十)移民于東三省、內蒙古、新疆、青海、西藏。這十種事業分見于六大計劃中。而中國作為農業大國,孫中山自幼生活在鄉村,十分關注近代中國農村社會建設問題。在孫中山的國家施政總方針《實業計劃》中,孫中山對于中國農業發展的弊病一針見血:中國為農業國,其人數過半皆為食物生產之工作,中國農人頗長于深耕農業,但是為什么農業不發達,有幾個原因:缺水或者因地主投機求得高租善價,不肯放出。孫中山認為中國土地雖然很多,但不能養足四萬萬人的原因是因為廢地太多,他提出兩個發展農業的根本方法:第一是用自由農業法保護、獎勵農民,使其享有自己勞動果實。第二是測量農地,設立農器制造廠制造現代化農器,而不是依靠外國資本的力量使耕地出產更多。
孫中山指出了中國作為農業國不發達的原因并提出了解決辦法,根本上來說就是發展實業與技術,中國農業現代化的關鍵就是要設立中國自己的農器制造廠,而不必依靠國外的力量。值得注意的是,《實業計劃》中孫中山不僅提出了解決發展農業的技術之法,更提及由于地主投機問題,收益無法歸于農民,而導致的農業落后,解決之道即讓農民享有自己勞動果實,安于耕作。
《實業計劃》作為經濟建設的方略,是孫中山為實現民生主義目標,謀劃中國全方面發展的理想藍圖,而要更深入討論孫中山農業發展思想就必須提及孫中山民生主義中土地思想的內核。
孫中山的土地思想
孫中山民生主義的核心內容是“平均地權”,其要旨在于平均地稅的承擔義務,使“土地皆有稅”?!捌骄貦唷钡木唧w辦法是讓地主自報地價,國家照價抽稅。其實施前提是實行“土地國有”政策。孫中山在其論著和各種講話中,曾不遺余力地宣傳“土地國有”政策,認為“此種方法最適宜于我國社會經濟之改革”。但是孫中山并不主張將一切土地都收歸國家所有,孫中山1912年在廣東發表演說時指出:“土地國有之法不必盡收歸國有也,若修道路,若辟市場,其所必經之田園廬墓,或所必需之地畝,即按照業戶稅契時之價格,國家給價而收用之?!?923年10月18日,經廣東省省長廖仲愷呈請,孫中山發布指令,同意頒布《廣東都市土地稅條例》,在廣州市試行,該條例附有實施理由書及說明,理由書重申了孫中山平均地權之說,《條例》共5章37條,提出應對“都市土地”課稅,說明中也明確表示土地稅分為普通地稅、土地增價稅兩種,土地增價既系社會之產品,政府征收一部以辦社會事,自無不合之理。此為大本營時期孫中山爭取財政經費的重要舉措,但從另一方面我們可以看出大本營政權對土地私有制的保護與允許。
在與蘇俄接觸后,孫中山的土地思想并沒有改變,在1924年他對農民講習所學生講話時,肯定“耕者有其田”,但認為中國與俄國不同,“中國沒有大地主”,只有小地主,如果馬上將小地主的土地分給農民,小地主便要受損失,一定是起來反抗,他強調不會在沒有預備的情況下,就仿效俄國的急進辦法,把所有的田地馬上拿來充公,分給農民,希望農民和政府合作,慢慢商量來解決農民同地主的辦法,讓農民可以得利益,地主不受損失,這種辦法可以說是和平解決。歸根到底,他仍然是主張按平均地權的辦法,來解決農民問題。因此他一再告誡農民要“謹慎”、要暫時忍耐,不要在全體農民還沒有聯絡起來結成團體的時候,“便要抵制田主,或者搶田主的錢?!边@是既要避免農民受禍吃虧,又要防止農民鬧出亂子,要求農民在聯絡好組織好之后,再請政府來“指導”農民爭利益。
綜上,我們可以看到孫中山希望在“農民可以得利益,地主不受損失”的前提下解決農民—土地問題,采取的途徑則是他一直珍視的“核定地價、照價納稅、漲價歸公、照價收買”的平均地權方法來解決。
大本營時期孫中山對農民土地問題的政策與實踐
與孫中山撰寫《實業計劃》同時進行的是國民黨人開始反思沒有發動廣大民眾而失敗的教訓,戴季陶提出國民黨1920年要做三件工作,其中一件就是“發起一個大大的農民運動”,“組織各地的農民組合,第一鏟除高利盤剝以放鄉賑為生活的萬惡紳士,第二鏟除專事欺侮壓迫鄉間誠實的人民的胥吏差役。”
1920年,孫中山第二次南下護法時也宣布他領導的中華民國軍政府將采取“保護農民”“提倡農會”的新方針。但是,由于孫中山此時仍然熱衷于依靠地方軍事勢力繼續開展“護法”斗爭,國民黨人和農民相分離的情況仍未得到實際的改善。1923年初,孫中山重返廣州建立政權,隨著政權逐漸穩定及共產黨人在海陸豐地區開展轟轟烈烈農民運動,以孫中山為首的國民黨開始認識到從事農民運動進行國民革命的必然,這一點我們可以從孫中山主持通過的《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中強調農民運動看出來,宣言中首先充分肯定農民在國民革命中的地位和作用:“中國以農立國,而全國各階級所受痛苦,以農民為尤甚。”“其要求解放之情至為迫切,則其反抗帝國主義之意亦必至為強烈。故國民革命之運動,必恃全國農夫,工人之參加,然后可以決勝,蓋無可疑者?!倍鴩顸h正在做的革命就是為農民奮斗,“蓋國民黨現正從事于反抗帝國主義與軍閥,反抗不利于農夫,工人之特殊階級,以謀農夫,工人之解放。質言之,即為農夫、工人而奮斗,亦即農夫、工人為自身而奮斗也”。
而宣言中也明確了國民黨的基本土地政策與農民運動方式,即平均地權為解決土地問題的基本原則?!吧w釀成經濟組織之不平均者,莫大于土地權之為少數人所操縱。故當由國家規定土地法、土地使用法、土地征收法及地價稅法,私人所有土地,由地主估價呈報政府,國家就價征稅,并于必要時依報價收買之,此則平均地權之要旨也。”“國民黨之主張,則以為農民之缺乏田地淪為佃戶者,國家當給以土地,資其耕作,并為之整頓水利,移殖荒徼,以均地力。農民之缺乏資本至于高利借貸以負債終身者,國家為之籌設調劑機關,如農民銀行等,供其匱乏,然后農民得享人生應有之樂。”而對于農民運動國民黨則需要積極扶持。
可以看到,孫中山打算在保持土地關系的同時,借助于稅收和贖買來消除土地占有和土地使用中的不公正現象,寧愿運用和平的經濟手段,即付款贖買的辦法,也不采取暴力的政治手段,即無償剝奪的方法,來解決土地問題。這在孫中山重要助手古應芬的一份針對土改意見更加得以體現:意見中要求保護佃戶,實行二五減租,政府將此地租收入之一部分為發展農業之用。
為開展農民運動,國民黨決定設立農民部,而首任農民部部長是共產黨人林祖涵,自此,國民黨領導下的農民運動開始真正意義上的實施。1924年7月15日,大本營發布《政府對農民運動宣言》,本政府為貫徹三民主義,實行國民革命,其特別之任務,在督促占全國國民大多數之農民使之加入國民革命運動。其后為培養從事農民運動的基層人員,籌建了農民運動講習所。在共產黨的大力協助與支持下,廣東農民運動走向高潮,有報道稱,國民黨農民部自成立以來,對于農民運動,無不盡量發展,而各鄉農會,亦紛紛成立,以謀農民利益。全省農會更是在10月份就成立了47處,人數共6萬余人。孫中山在實踐中要求注意方式方法,他強調:“在當前組織農民協會的形勢下,進行任何反對地主的宣傳都是策略性的錯誤?!绷沃賽疬€認為:“中國農村的情況很特殊,宗族關系還沒有打破,地主、豪紳和農民往往是同一家族的成員,有同一個姓氏。由于農村是比封建結構還落后的宗法結構,階級矛盾比較緩和,地主與農民之間的關系更像叔侄關系,而不像兩個敵人之間的關系?!?/p>
雖然國共兩黨在土地政策和對待農民運動的方式有著本質區別,由于孫中山堅持三大政策,兩黨合作下的農運仍然在積極開展著。國民黨在孫中山指導下制定了土改方案以及一系列政策,共產黨人在妥協中積極參與基層動員并發揮了重要作用,這促使廣東地區農民被迅速動員起來,廣東地區農村面貌煥然一新。在此背景下,轟轟烈烈的國民革命也迅猛開展起來。1925年,隨著革命領袖孫中山及國民黨農民部部長廖仲愷去世,國民黨右派開始逐漸掌握政權,壓制農民運動,最終導致國民革命時期國民黨領導下的農運終結,一場由孫中山思想主導的土地改革的實踐也就此結束。
孫中山在廣州第三次建立政權后政局相關穩定,并采取了三大政策,進行國共合作。國民黨也在孫中山農業與土地思想的指導下制定了土改方案及一系列農民運動政策進行農村方面的實踐,這些政策在共產黨的支持下得以成功開展,廣東的農民運動迅速崛起,國民革命也在基層迅猛開展起來。由于孫中山去世,國民黨右派勢力壓制農民運動,這一場轟轟烈烈的基層實踐以失敗告終。
(作者:吳張迪 單位:孫中山大元帥府紀念館)
(來源:《團結報》5月1日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