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常委、民革福建省委會主委夏先鵬曾在海事法院工作多年,對我國的藍色國土有著深厚感情。今年全國兩會,夏先鵬提交了“關于加強海洋執法裝備投入提升海上執法監管能力的建議”。作為深耕法律工作40多年的政協委員,他表示:“法律是海上執法的‘導航儀’,而裝備是執法的‘船體’。裝備水平直接關系到國家海洋權益的‘守護半徑’。”
夏先鵬指出,我國管轄海域面積廣闊,僅福建一省就需應對13.6萬平方公里的海域監管任務,海岸線長達3752公里、海灣125個,海上管控和執法任務繁重,而臺灣海峽的“狹管效應”更使季風期執法環境惡劣。
高質量的海上執法工作,離不開執法船艇、車輛及碼頭基地等裝備設施保障,且專用性強、配置要求高。夏先鵬表示,福建省高度重視海洋執法裝備建設,著力提升執法保障能力,執法裝備水平明顯提升?!暗c不斷變化的海上形勢和日趨繁重的執法任務相比,基層執法裝備整體水平仍然薄弱,地方財政無法有效支撐裝備提升和后續運維資金?!毕南腮i說。
基于全年的深入調研,夏先鵬提出四個系統性建議,構建裝備現代化的“海洋盾牌”:
規劃引領,破解“碎片化”困局。他建議制定全國統一的裝備配備標準,合理確定各級執法車輛、船艇的配備數量,并統一納入財政預算。對于執法必備的智能化、信息化裝備,適度向市、縣兩級傾斜,在經費上給予優先安排,提升整體綜合執法能力。
規范采購,構建標準化審批機制。制定出臺全國標準統一的海洋執法船艇建造(購置)管理規定,規范項目立項、可研編制、方案設計、招標采購、船舶設計、開工建造、竣工驗收等流程,優化執法裝備配備采購工作。
經費支持,加強基層戰斗力。加大中央財政轉移支付力度,加強對基層執法裝備經費的投入,重點加強市縣執法車輛、船艇配備和執法碼頭建設,提升基層執法裝備水平。
全周期管理,促進執法安全高效。建立統一的執法車(船)管理規定,規范辦理注冊登記、編號、報廢、注銷等手續,建立健全記錄、保養、校驗和日常維修等臺賬,簡化使用審批流程,確保海上執法安全高效。
“裝備升級有效提升海上執法監管能力,海洋權益的維護一定能從‘看得見’走向‘管得住’?!边@份建言,正是夏先鵬為鍛造新時代的“海上長城”提出的有益思考和建議。
來源:團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