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中央關于表彰第二屆民革榜樣人物的決定
70多年來,民革全黨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為國家富強、民族復興、人民幸福和促進祖國和平統一貢獻了重要力量,涌現出一大批政治堅定、品德高尚、開拓創新、業績突出的優秀人物。為表彰先進,樹立典型,進一步激勵廣大民革黨員更好地奮斗新時代、奮進新征程,民革中央決定開展民革榜樣人物評選表彰活動,活動每二年舉行一次,今年組織開展第二屆民革榜樣人物評選表彰活動。
經中央各有關方面和省級組織推薦、候選人公示、評審會議投票評選,中央主席辦公會研究決定,授予馬曉春等20位同志 “民革榜樣人物”榮譽稱號,并予以表彰。中央希望受到表彰的民革榜樣人物珍惜榮譽,再接再厲,切實發揮模范表率作用,不斷創造新的成績。
民革各級組織和廣大黨員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廣泛開展民革榜樣人物學習宣傳活動,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發揚光榮傳統,積極履職盡責,勇于擔當作為,努力建設高水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參政黨,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不懈奮斗!
民革中央
2021年12月2日